你单位《关于恳求核定机动车模拟考试(科目三)练习及场所设备租借服务收费规范的请示》收悉。依据《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特定产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告诉》(湘价服〔2011〕97)规则,经研讨赞同核定你单位机动车模拟考试(科目三)练习及场所设备租借服务收费规范,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:
一、驾驶人或考生租借你单位场所和考试车辆进行模拟考试(科目三)练习的,一定要坚持“自愿托付,有偿服务”的准则,签署协议,依约供给服务,方可收费。无托付协议或未供给协议规则的服务均不得收费,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驾驶人或考生进行练习和收费。
二、机动车模拟考试(科目三)练习及场所设备租借服务收费规范为:小车80元/人.次.段,大车120元/人.次.段。接连练习二段的,第二段小车60元/人,大车100元/人。小车每段三公里,大车每段十公里,练习内容为科目三全流程。
三、你单位接此批复后,应及时到我局处理服务价格登记证改变手续,实施亮证收费,一起在服务场所夺目方位公示收费项目、收费规范、服务内容及价格投诉电话,自觉承受社会监督和物价部门的查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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